看完一篇妻子的牢骚帖后,难道真的不能找兄弟创业了吗?

来源:杨杰 | 广悦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 2017-02-24 18:06:49

互联网圈这两天被一遍文章刷屏《就算老公一毛钱股份都拿到,在我心里,他依然是最牛逼的创业者》,内容大家都看过,就不再赘述。后续各派观点粉末登场,有人说CEO是跪着前行,有人说CTO是弱者值得同情……


作为一名律师,我能说经历这样的事情太多了好吗,只是这位程序员老婆的文笔实在了得(怪不得有老板看了文章后想招她当文案),引发了一波强烈关注而已。


这种撕逼的事情,历来是一个巴掌拍不响,外人很难简单以对错的标准来定性,但是文章负面作用的确存在,甚至有人再次搬出了“是好兄弟就不要一起创业”的老生常谈。今天我们不谈论事件本身,而是想问:好兄弟真的不能一起创业吗?


如果好兄弟不能一起创业,那怎么解释腾讯的创始人中有好几位是马化腾的同学,而且至今还有几位在腾讯的一线进行管理?如果连知根知底的好兄弟都不能一起创业,难道刚刚认识没有磨合的合伙人就一定不会撕逼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由此可见,好兄弟不是不能一起创业,而是缺少合理的规则。


从法律实务的角度,建议“中国合伙人”参考如下规则:


1、合伙人要统一思想,建立契约精神。


合伙人在业务层面可以有不同的见解,但是在股权分配层面,则必须统一思想。任何股权分配、应该建立在公平合理、持续为公司创造价值的基础上进行分配,必须要建立起能进能退的股权分配机制。这一原则,合伙人应该达成共识。至于怎么建立,大家可以进行协商。


2、建立股份的进入机制


简单的说就是什么时候给合伙人授予股权,以及授予多少股权。比如一个技术合伙人,准备获得5%的股权,那么是一次性授予、还是分阶段授予?如果是分阶段授予,阶段怎么界定,按时间还是按业绩?
进入机制需要根据不同公司的业务特点,和合伙人自身的能力,结合合伙人的贡献度进行合理划分。


3、设置股份退出机制


法律实践中遇到的撕逼,往往出现在没有设置好退出机制的情形下。某个合伙人因为个人原因要离职,或者公司认为合伙人的能力不适应公司现有的发展阶段,或者合伙人生病等等情况,都有可能面临退出的问题。如果不事先设置好退出方式和退出价格,试想,若1%的股份等值于人民币100万元甚至更多的时候,这样的退出谈判,显然会艰难万分。


4、签署书面文件


这点只是再强调下,道理非常简单,要么先拉下脸在合作前以法律文件的方式保存下来,后续按合同执行;要么前面省事,后续做好后续撕逼的准备。选一个即可,当然撕逼胜利的前提是,你最好也有一个文案超棒的老婆!


愿创业的兄弟们都能和谐创业,共同上岸……



本文作者:杨杰 | 广东广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互联网法律事业部部长(转载需经过作者本人同意)


广州市互联网与高新技术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  十余年互联网法律服务经验,专注于互联网公司的股权设计、投融资、知识产权、保密竞业等法律安全服务。联系邮箱:yj@grandholders.com


广悦律师事务所是中国司法部批准设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历经了8年的沉淀和积累,具有专业领域顶尖合伙人10名,执业律师30名,超80名的优秀律师团队,业务范围涵盖互联网公司法律安全保障、高端商事诉讼及争议解决、房地产开发与建设、公司治理、银行与金融、城市更新改造等专业法律服务领域,努力与国际接轨,创造性地引入国际同行经验,旨在打造出符合国情、具有中国特色的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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