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新规:网络游戏出版前必须申请

来源:游戏智库 发布时间: 2016-02-16 11:28:31

昨日,工信部在其网站上发布了《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全文。规定经广电总局局务会议通过,并经工信部同意。规定要求,从事网络出版服务,必须取得《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同时对网络出版服务单位实行年度核验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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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网络出版服务单位应记录所出版作品的内容及其时间、网址或者域名,记录应当保存60日,并在国家有关部门依法查询时,予以提供。若违反这一规定,省级电信主管部门可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暂时关闭网站。

该规定特别提到,网络游戏上网出版前,必须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审批。该规定依据《出版管理条例》和《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旨在规范网络出版服务秩序,促进网络出版服务业健康发展。据悉规定将于今年3月10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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