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千骨》侵权《太极熊猫》一案一审宣判 天象互动、爱奇艺赔偿蜗牛3000万元

来源:游戏智库 发布时间: 2018-03-30 14:23:34

今日,历时近三年的《花千骨》侵权《太极熊猫》一案,在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得到一审判决。法院一审认定:“《花千骨》游戏在游戏玩法规则的特定呈现方式及其选择、安排、组合上整体利用了《太极熊猫》的基本表达,并在此基础上进行美术、音乐、动画、文字等一定内容的再创作,侵害了著作权人享有的改编权。”法院判决被告成都天象互动科技有限公司和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构成著作权侵权。上述两家公司在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需共同在原告苏州蜗牛数字科技股份游戏公司认可或经法院指定的全国性报刊上刊登申明,以消除其侵权行为给蜗牛数字带来的不利影响。同时,法院判决上述两家公司赔偿蜗牛数字经济损失3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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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蜗牛数字发现成都天象互动科技有限公司旗下产品《花千骨》在内容、玩法等方面均与其产品《太极熊猫》有大量雷同内容。同年7月7日,蜗牛数字正式发布声明,称《花千骨》手游的内容和玩法全面抄袭《太极熊猫》,并擅自使用《太极熊猫》中的游戏界面、人物属性、道具属性以及近似的装潢设计等相关游戏元素,还包括《太极熊猫》游戏中的核心元素即游戏规则。蜗牛数字表示,《花千骨》严重侵犯了《太极熊猫》的知识产权,面对此抄袭行为,蜗牛数字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015年8月1日,蜗牛数字在上海新国际博览中心召开《太极熊猫》维权媒体沟通会,表示已向人民法院递交材料,起诉《花千骨》游戏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同时,该公司宣布将成立专项维权基金和律师团队,为更多遭到抄袭侵权的厂商的维权行为提供相关法律和经济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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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极熊猫》游戏


据悉,蜗牛数字旗下产品《太极熊猫》于2014年9月25日上架苹果App Store,同年11月6日,游戏在iOS、安卓双平台开启测试,获得30余家渠道联合发布。由于产品市场反馈良好,因此未逃过“被剽窃”的命运。近年来,随着国内游戏市场的发展,游戏版权问题也愈演愈烈,相关维权案件也愈发增多。《太极熊猫》一案耗时三年才终获一审判决,也说明了国内厂商在游戏知识版权方面维权的艰辛程度。但俗话说“善恶有报、邪不压正”,蜗牛数字的一审胜诉,也为国内版权意识的进一步觉醒、游戏市场的进一步规范化提供了更多正向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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